继山东、浙江、广东、河北等省份之后,福建省也提出打造万亿级石化化工产业。
近日,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发布了《关于促进石化化工高质量发展 加快打造万亿支柱产业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到2025年,全省规上石化化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超万亿元。
《意见》提出,到2025年,力争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的化工园区(集中区)达到4家,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化工园区(集中区)达到8家左右,化工园区(集中区)产值贡献率提至70%以上。
以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和湄洲湾石化基地为中心,依托泉港石化工业园区、泉惠石化工业园区、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等主要产业集中区,发挥现有石油化工、有机原料、合成材料等中上游产业优势,推进原料深加工。
依托福清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、泉港石化工业园区、泉惠石化工业园区、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、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等产业集中区,加快石化中下游产业链的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发展,重点发展高性能聚乙烯、高性能聚丙烯、eva、己内酰胺、pa6、pa66、mdi、tdi等产品。
依托福州临空经济区、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,莆田市秀屿区,泉州市晋江市、石狮市及惠东工业园区,漳浦万安工业园等产业集中区,重点发展新型化学纤维、功能纺织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等,完善化纤、棉纺、经编等鞋服上游产业链,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纺织鞋服新材料生产基地。
依托邵武金塘工业园区、上杭蛟洋工业园区、三元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、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等产业集中区,重点发展高端含氟精细化学品、环保型制冷剂/发泡剂、高端含氟聚合物及制品、特种氟化盐等产品。
依托古雷港经济开发区、泉惠石化工业园区、福鼎市龙安化工园区、邵武金塘工业园区、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、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、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、上杭蛟洋工业园区、漳浦万安工业园、明溪县工业集中区等产业集中区,重点发展正极材料、负极材料、隔膜、电解液等。
围绕“化工原料—医药中间体—原料药—药物制剂”产业链条,依托泉港石化工业园区、江阴原料药集中区、邵武金塘工业园区、莆田市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、明溪县工业集中区、浦城浦潭生物专业园(化工集中区)、漳州高新区等产业集中区,重点发展化学原料药、医药中间体、化学创新药生产项目。
合理提高原油加工能力,提升石化基础原料保障能力,加快推进现有炼化项目升级,鼓励采用轻质化原料,建设加氢裂化、芳烃吸附分离等装置,提高原油加工适应性,降低成品油产率,为下游提供更多烯烃、芳烃原料。
优化利用化工型石油加工产业链提供的烯烃原料,合理利用海外轻烃资源,有序发展轻烃裂解、烷烃脱氢等多元化烯烃产业。推进基本原料精深加工,重点发展聚乙烯、聚丙烯、环氧乙烷、环氧丙烷及下游产品,乙烯—醋酸乙烯共聚物(eva)及下游产品,苯乙烯、丙烯腈、丁二烯、碳五、碳九和芳烃及下游产品。
重点发展工程塑料及可降解塑料产品,引进丙烯腈—丁二烯—苯乙烯共聚物(abs)、聚酰胺66(pa66)、聚酰胺6/66(pa6/66)、聚酰胺12(pa12)等项目。加快推进己二酸、己二腈、己二胺、乙二醇、丁二醇、丁二酸、丙烯腈等原料项目落地,延伸发展下游产品聚酰胺工程塑料产业链条。
推动聚氨酯所需关键原料项目建设,鼓励开展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(mdi)、甲苯二异氰酸酯(tdi)的非光气工艺研究,规模化发展聚氨酯配套及深加工产品,延伸发展聚氨酯泡沫、热塑性弹性体、纤维、胶粘剂和密封胶等。
建设醋酸、醋酸乙烯等原料项目,重点发展超高分子量聚乙烯、高性能聚丙烯、茂金属聚丙烯、茂金属环烯烃共聚物(coc)、eva、乙烯—乙烯醇共聚物(evoh)等产品,提升品种牌号和产品质量。
围绕汽车、纺织鞋服、电子信息等产业需求,重点发展溶聚丁苯橡胶、稀土聚丁二烯橡胶、高固丁苯胶乳、丁腈橡胶和新型热塑性弹性体、橡胶助剂等。
围绕纺织鞋服、医疗保健等产业需求,鼓励现有高性能纤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,通过改进工艺技术提升产品质量,发展尼龙、特种聚酯、高分子量聚乙烯、莱富尔、碳纤维、氨纶、芳纶、es纤维等高性能纤维产业。
围绕锂离子电池、光伏等产业需求,重点发展特种聚酯膜、聚丙烯电容膜、太阳能电池用聚氟乙烯/聚偏氟乙烯(pvf/pvdf)和改性聚丙烯(pp)背板保护膜、eva光伏薄膜、锂电池用复合膜、燃料电池用膜、建筑/汽车窗膜等。
围绕电子信息、新能源汽车、高端装备等产业需求,完善基础氟材料产品链,加快发展高端含氟精细化学品、环保型制冷剂/发泡剂、高端含氟聚合物及制品、特种氟化盐和副产氯化氢综合利用等产品。
围绕电子信息、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需求,重点发展集成电路用电子化学品,包括光刻胶、高纯试剂和气体、封装材料等,发展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,以及为柔性板配套的聚酰亚胺薄膜、特种聚酯薄膜和导电涂料等,发展平板显示用液晶材料,发展为新能源电池配套的新型电解质、电解液溶剂等。
福建将大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。到2025年,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达到15家左右。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优先纳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,按照有关奖励政策给予上市分阶段奖励;对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的,省级财政予以一次性300万元奖励。
福建还将强化创新能力建设。对新认定符合条件的全国重点实验室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;对新认定符合条件的全国重点实验室(企业类)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予以最高500万元补助;实施产业重大技术难题“揭榜挂帅”,每年支持若干个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项目,每个项目支持500万元以上。每年支持一批突破卡脖子难题的产业科技创新重点项目,对入选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补助。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技改项目,按项目设备投资额不超过5%的比例给予补助,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,其中省级工业龙头企业最高1000万元。对首批次新材料应用示范产品,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。
消息来源:中国化工报